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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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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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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0-224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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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0-224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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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70-224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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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70-224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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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6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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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6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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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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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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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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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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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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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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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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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扩建 技改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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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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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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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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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最大住宿量为310人次/日,餐厅最大客流量为500人次/日,洗浴中心最大客流量为50人次/日,游泳馆最大客流量为150人次/日,2台燃油锅炉(1台10t/h、1台6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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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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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最大住宿量为310人次/日,餐厅最大客流量为500人次/日,洗浴中心最大客流量为50人次/日,1台燃油锅炉(6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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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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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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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建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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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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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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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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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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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0~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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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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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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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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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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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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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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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投资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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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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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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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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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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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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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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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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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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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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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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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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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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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4.《关于印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总站验字[2005]172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5.12.14)。
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6.《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04)。
7.《关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局,鄂环审表字[2016]11号,2016.12.22)。
8.《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10)。
9.《关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局,鄂环审表字[2019]45号,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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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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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标准原则执行已批复的环评报告污染物排放标准,验收过程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废气:
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甲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规定。
表1.1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二、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2类标准。
表1.2厂界环境噪声排放2类标准:dB(A)
三、废水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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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内容:
2.1地理位置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中心地理坐标为:E123°42′22″,N50°35′26″。
2.2项目建设情况
2.2.1环评拟定建设内容:
①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9997.4m2。项目拟定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全部自筹。规划建设客房部、洗浴中心、全日制餐厅、锅炉房、游泳馆、数字影院、园林度假别墅试客房及供水、供电、排污、场区道路、绿化、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59997.4m2,总建(构)筑面积27000m2。
本项目建设分三期进行:
一期:建设酒店客房部、洗浴中心、全日制餐厅及锅炉房,建筑面积17000㎡,占地面积为7909.2㎡。该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结构类别为三类,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烈度为六度,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期:建设游泳馆、数字影院、车库及道路,建筑面积7000㎡,占地为3000㎡。该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结构形式为钢架结构,车库及道路面积为4700㎡,绿地为47797.4㎡。
三期:建设园林度假别墅试客房,建筑面积为3000㎡,占地面积1000㎡。
②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的内蒙古大鲜卑酒店现有锅炉房内。占地面积400m2,本次改建将拆除原有1台4t/h燃煤锅炉,更换为2台燃油锅炉(1台10t/h、1台6t/h)。使用新型能源醇基燃料,用量400t/a;并在锅炉房北侧建设储罐间1个,内置醇基燃料储罐1个,容积60m3。
2.2.2目前实际建设情况: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只建设了一期项目内容及新建了1台6t/h燃油锅炉。
2.2.3项目内容及本次验收内容为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酒店客房部、洗浴中心、全日制餐厅及锅炉房(1台6t/h燃油锅炉),建筑面积17000㎡,占地面积为7909.2㎡。该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结构类别为三类,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烈度为六度,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本阶段工程建设内容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酒店客房部、洗浴中心、全日制餐厅及锅炉房(1台6t/h燃油锅炉),建筑面积17000㎡,占地面积为7909.2㎡。该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结构类别为三类,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烈度为六度,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本阶段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38万元。
表2.1改造内容及具体规模
2.4工程变更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现场调查,项目本阶段实际建设内容中,环评要求建设2台燃油锅炉(1台10t/h、1台6t/h),使用新型能源醇基燃料,实际只建设了1台6t/h,使用新型能源醇基燃料,环境污染减小,其它本阶段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判断本工程无重大变更。
2.5燃料来源及消耗情况
项目新建1台燃油锅炉,年使用醇基燃料量为400t/a
2.6工艺流程
本项目属于服务性行业,没有产品生产,运营期产污环节在锅炉房、酒店、车库及宿舍区等部分。主要污染物为锅炉房产生的烟气、噪声及废水;酒店餐饮废气及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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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
项目本阶段产生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醇基燃料储存及装卸中的废气、餐厅厨房油烟。
1台燃油锅炉6t/h(使用新型能源醇基燃料),锅炉烟气通过35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地上醇基燃料储罐60m3,储罐封闭,并置于封闭库房内。
餐厅灶头,设集气设备,烟气经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项目本阶段废水主要是锅炉废水及生活废水。
一期工程,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水泥材质,100m3),定期抽排至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水排入化粪池。
3、噪声
项目本阶段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设备间封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本阶段产生的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及厨余垃圾。
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餐饮及厨余垃圾由暂存桶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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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由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工业园区北,西山脚下,总占地面积59997.4m2,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50°35′26″东经123°42′22″。建设客房部、洗浴中心、全日制餐厅、锅炉房、游泳馆、数字影院、车库、园林度假别墅试客房及供水、供电、排污、场区道路、绿化、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客房最大住宿量为310人次/日,餐厅最大客流量为500人次/日,洗浴中心最大客流量为50人次/日,游泳馆最大客流量为150人次/日。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各个功能区服务人员75人。工作时间每天24小时经营,年经营365天。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旅游饭店宾馆(H611011)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规定中的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
经综合分析厂区总平面布置分区清晰,协调了旅游度假和生态保护关系,从环保角度分析其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项目选址不涉及特殊敏感目标、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不涉及文物、遗址等问题,项目选址合理。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周围设置高围挡;物料全部入库贮存或者覆盖防尘布,配合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物料运输时采用密封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水和施工机械冲洗水,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自建沉淀池一座,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肥料,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对周围居民产生较小影响;对设备进行定期养护;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厂内的车辆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建筑垃圾一部分建筑垃圾用于回填,另一部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妥善及时处置后不会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影响可消除。
(5)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在施工期间挖掘地基、土地平整等将导致泥土裸露,原有地表植被遭到破坏。
生态恢复措施为:对于因取土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场区绿化方案恢复。
通过严格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餐饮废气、汽车尾气等。
锅炉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烟气通过高40m,出口内径3.2m的烟囱高空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酒店内餐厅餐饮烹调时产生燃料烟气及油烟废气。燃料全部使用液化石油气,废气污染物主要有SO2、NOX和烟尘,燃烧过程排污量很少,且各炉灶配置1台抽油烟机,油烟净化效率85%,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规定标准后通过烟道集中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本项目运营期可以产生汽车尾气的地点为道路和车库区。项目区禁止游客自驾车辆随意驶入,游客车辆均停放在车库;道路硬化,间断行驶,持续时间较短,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员工及游客的生活污水、餐厅产生的餐饮废水、洗浴中心和游泳馆淋浴废水、泳池废水、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处理排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9344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NH3-N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餐饮费水产生量约584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LAS、SS、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先进隔油池处理,再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洗浴中心和游泳馆淋浴废水产生量为3941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和LAS等。淋浴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游泳时泳池溢水及游泳者身上带出水合计约为62086.5m3/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NH4-N、SS、余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处理废水用于降尘洒水及灰渣加湿。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酒店运营设备产生的噪声、游泳馆空调机房机械噪声、数字影院扬声器、排、补风机和鼓、引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项目区建有车库,自驾游客车辆禁止随意行驶,均停于车库内。水泵房建设在地下室内,室内设吸音板及隔音门进行隔声降噪,对加压水泵采取减震措施。中央空调主机设在机房内,通过基础减振和密闭的墙壁隔声;机房内所有管道进行悬空处理,安装阻尼弹簧吊架减振器及管道支撑减振器。循环水管路设置在减震沟内,设备间内均设吸音板及隔音门进行隔声降噪。厨房内的排风机,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风道进行消声处理。酒店设施配套的音响设备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并在房间内设置吸声结构,房间门窗设为隔声门窗。数字影院观众厅内壁及放映机房做隔声处理,并布设各种吸声材料及吸声结构进行降噪;入/散场门为双重隔声门;排风、补风机安装在建筑3层楼顶露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地下室内应安装换气风机,为地下洗浴中心排出污浊空气及送入新鲜空气。锅炉房设备集中于单独的设备间内,在风机进、出口加装消音器,在风机底座、水泵基础加装减震装置,接管处加装减震喉管。
项目场界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故对外界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游泳馆循环过滤净化设施过滤产生的杂物、隔油池废油脂、锅炉灰渣。
运营期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人员接待最大客流500人计,运营365天,产生量为92.25t/a,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类比同类泳池过滤系统设计方案,本循环过滤净化设施过滤产生的杂物量为1.6万t/a,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隔油池的废油脂产生量约为2.1t/a,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集中收集,定期由餐厨垃圾、废弃油脂集中定点回收企业封闭式运至企业,经过对回收的餐厨垃圾通过分拣、加工后,其产品作为化工原料销售给化工企业。加强废油进出管理,做好废油进出的记录,保证废油进入正规渠道,禁止外排。
生活垃圾推行袋装,在建筑物内部主要楼梯、通道及建筑出入口设置垃圾桶,保证游人能尽快将垃圾扔入垃圾桶内不随意丢弃固体废物。
在酒店入口处设置宣传牌,并向每一位游客发放宣传手册,提高游客环境保护意识,减少随手丢弃垃圾的几率。
锅炉运行年灰渣产量为0.08t(其中灰0.02t,渣0.06t),本项目的锅炉灰渣外售用作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由市政集中供热管网供给;洗浴中心、客房、游泳馆洗浴热水由1台12吨热水锅炉提供,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SO2为0.44t/a,NOx为0.39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项目区排水管网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厅产生的废水先进入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洗浴废水一同进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处理废水用于降尘洒水,COD和氨氮总量均为0。
(六)建议
1.严格实行“三同时”政策,即污染治理设施要同主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
2.搞好厂区绿化,节约用水,树木的高度应有一定梯度层次,起到减尘、防噪作用。
3.应保持车间的通风环境,以便保护工人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4.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增加垃圾清运次数,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处理,合理处置。
5.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工人的安全及健康,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带好防尘面罩,避免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七)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综合环境空气、地下水、声环境评价结论,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选址上是可行的。
二、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关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意见:鄂环审表字[2016]11号,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0万元,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50°35′26″东经123°42′22″。
本项目规划建设客房部、洗浴中心、全日制餐厅、锅炉房内设一台DZL12-1.25-AⅡ蒸汽热水锅炉,游泳馆、数字影院、车库、园林度假别墅式客房及供水、供电、排污、场区道路、绿化、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59997.4m2,总建(构)筑面积27000m2。
(二)该项目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以及生态保护方面,通过相应措施的执行,和相应设施的运行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该项目建设。
1、水方面: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要求混合废水水质满足阿里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要求。
2、大气方面:锅炉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烟气通过高40m,出口内径3.2m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标准要求。酒店内餐厅餐饮烹调时产生燃料烟气及油烟废气,配置1台抽油烟机,每个灶头安装油烟净化效率85%以上油烟净化器,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CB18483- 2001)的规定标准后通过烟道集中排放。
3、固体废物方面: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游泳馆循环过滤净化设施过滤产生的杂物,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集中收集,定期由餐厨垃圾、废弃油脂集中定点回收保证废油进入正规渠道,禁止外排。本项目的锅炉灰渣外售用作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4、噪声方面: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酒店运营设备产生的噪声、游泳馆空调机房机械噪声、数字影院扬声器、排、补风机和鼓、引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要求设备做好隔声、减振工作,满足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运营或试生产。
三、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落实情况
表4.1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对应表
四、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位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现有锅炉房内,中心地理坐标:经纬度东经123°42'2.70",北纬50°35'10.36"。占地面积为400m2,在原有锅炉房内。本次改建将拆除原有1台4t/h燃煤锅炉,更换为2台燃油锅炉(1台10t/h,1台6t/h),使用新型能源醇基燃料,同时新建1个储罐间,占地80m2,内置1个60m3燃料储罐。本项目不新增定员。
2、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内容,本项目不属于淘汰和限制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由此可见,本项目锅炉改用燃料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阿里河镇,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周边无大型高噪声企业,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周围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值,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影响:经预测,项目锅炉废气中SO2、NOx及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燃油储罐排放甲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1中浓度限值。因此,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该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水环境影响: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软水设备产生浓水876m3/a与锅炉排水70m3/a属盐类清净下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低,对厂界噪声影响不明显。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设对声环境影响甚小。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不新增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软水装置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约0.02t/a,可交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在厂区堆存。
改建后产生的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甚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了较为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项目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保质量要求。因此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运营期,若能严格执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满足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达到预期目标,则从环保角度看,本改造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五、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关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意见:鄂环审表字[2019]45号,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大鲜卑酒店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400m2,将厂区1台4t燃煤锅炉更换为2台燃油锅炉(1台10t/h、1台6t/h),并建设储罐间1个,内置1个地上醇基燃料储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确认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排放标准等进行建设、运营。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以上批复仅限《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如项目的性质、建设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我局委托鄂伦春自治旗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
六、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文件落实情况
表4.2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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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1.监测前质控措施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采样器在采样前对流量计进行校准,烟气采集方法和采气量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67-1996)执行。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烟气成分测试仪器测量前均经标准气体校准。
(1)现场检测前,制定现场监测质控方案,并由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2)烟尘采样器、烟气分析仪,具有现场测试数据打印功能;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流量器、流速计等进行校核。
(4)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
(5)进入现场的气象因素测量仪器需满足测量要求,且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2.监控中质控措施
(1)有组织废气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断面的断点数、采样量复核标准、规范要求,现场打印烟尘、烟气等测试数据;
(2)有组织废气在采样前对仪器连接做气密性检查,对在测试环境恶劣的条件下使用后的仪器,及时检查仪器传感器性能。
(3)无组织废气在现场采样、测试时,按各监测项目质控要求,采集一定数量的现场空白样品。
(4)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应按当地风向变化及时调整监控点和参照点位置,在现场采样时段同时测量气象因素。
3.监测后质控措施
(1)监测后数据采取三级审核制,质控样由质控室专人负责保管;监测数据统一由质控室审核、出具;
(2)监测数据未正式出具前,不以任何方式告知被监测方。
二、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厂界噪声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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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
(1)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为项目阶段验收,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文件,竣工环保验收需对以下内容进行监测:
废气、噪声达标情况。
(2)验收执行标准
详见表一。
(3)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有组织废气:锅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无组织废气:储罐及运行过程中释放的甲醇,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厂界噪声:连续监测两天,昼夜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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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
表7-1项目生产负荷表
表7-2燃油锅炉生产负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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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一、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7.3锅炉烟气出口检测结果
表7.4锅炉烟气出口检测结果
表7.5锅炉烟气出口检测结果
表7.6锅炉烟气出口检测结果
由表7.3-表7.6可知,项目烟油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7.7无组织甲醇检测结果
表7.8无组织甲醇检测结果
表7.9气象数据
表7.10气象数据
由表7.7-表7.10可知,项目无组织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2mg/m3的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表7.11噪声监测结果
表7.12噪声监测结果
由表7.11-表7.12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2类标准的要求。
4、总量控制
本项目环评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为1.29t/a;氮氧化物为1.76t/a。
实际排放为:
二氧化硫:0.03kg/ h×365d×6h×10-3=0.07t/a
氮氧化物:0.71kg/ h×365d×6h×10-3=1.55t/a
均满足环评的总量控制指标。
5、监测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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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2016年4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22日,对该项目作出《关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鄂环审表字[2016]11号)的审批意见。
2019年10月,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0月28日,对该项目作出《关于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鄂环审表字[2019]45号)的审批意见。
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本阶段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建设完成投入生产。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锅炉改造项目,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建设完成投入生产。
2.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公司建立了环保规章制度,将责任具体化,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环保档案管理情况检查
建设单位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合规、有效、环保的运行。
4.无组织废气处理
地上醇基燃料储罐60m3,储罐封闭,并置于封闭库房内。餐厅灶头,设集气设备,烟气经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5.固体废物和综合利用处理
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餐饮及厨余垃圾由暂存桶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6.工程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本阶段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0万元,环保投资438万元,约占总投资1.62%。
表8.1工程实际投资及环保投资与环评期对照表
7.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中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监测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保设施运行良好。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2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烟油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无组织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2mg/m3的要求。
4)、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实际排放为二氧化硫0.07t/a、氮氧化物1.55 t/a,均满足环评的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为1.29t/a;氮氧化物为1.76t/a的要求。
总结论:
根据对本阶段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检查结果,管理体系已经建立。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基本按环评批复及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因此,本阶段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一期)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7)、建议
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检及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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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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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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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鲜卑酒店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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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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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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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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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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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11011旅游饭店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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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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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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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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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3°42′22″,N50°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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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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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最大住宿量为310人次/日,餐厅最大客流量为500人次/日,洗浴中心最大客流量为50人次/日,游泳馆最大客流量为150人次/日,2台燃油锅炉(1台10t/h、1台6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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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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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最大住宿量为310人次/日,餐厅最大客流量为500人次/日,洗浴中心最大客流量为50人次/日,1台燃油锅炉(6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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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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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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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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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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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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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环审表字[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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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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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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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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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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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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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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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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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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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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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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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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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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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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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爱森环保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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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时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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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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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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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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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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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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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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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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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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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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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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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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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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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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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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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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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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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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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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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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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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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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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生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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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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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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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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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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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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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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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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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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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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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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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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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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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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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排
放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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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工程实际排放
浓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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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工程允许
排放浓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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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工程产
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
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
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
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
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
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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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平衡替代
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
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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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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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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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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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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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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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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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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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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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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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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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mg/m3
|
3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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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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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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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氮氧化物
|
|
213 mg/m3
|
250mg/m3
|
1.5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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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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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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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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