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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时间:2018-03-17 08:39:50  来源:  作者:
2018年3月17日,鄂伦春自治旗宾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撰写及监测单位(北京境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邀请2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表及鄂伦春自治旗环保局批复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勘查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及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3月17日,鄂伦春自治旗宾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撰写及监测单位(北京境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邀请2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表及鄂伦春自治旗环保局批复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勘查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专家意见。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项目性质,新建。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810米防风抑尘网墙,3米高陶粒空心砖墙,在墙上建3米高防风网。米防风抑尘网墙面积为2430 m2
㈡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由鄂伦春自治旗环保局2016年8月23日,鄂环审表字[2016]3号《关于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开工为2017年5月,竣工为2017年8月。
㈢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㈣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废水
清洗防风抑尘网的污水。
清洗防风抑尘网的污水,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不排放。
㈡废气
热源厂露天煤场产生的粉尘。
安装防风抑尘网后可最大限度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㈢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影响。
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期间气象条件符合验收规范要求,两个周期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由环境监测结果,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废气的排放达到了验收执行的标准。
五、验收结论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厂防风抑尘网墙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鄂伦春自治旗宾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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